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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4日電)許多航空公司都面臨過有人謊報機上有炸彈。最近華航遇「詐」彈情形特別多,5月到現在已4次。航空公司認為「詐彈」很可惡,但每次必須當真的來處理,因為飛安是最大考量。



華航說,每次遇有「詐」彈,飛機及旅客的行李全部要重新加強安全檢查,航班起降勢必延誤,進而影響其他航班調度,旅客不滿可想而知,但基於安全考量,任何「詐彈」事件都要當做是真的。

除了華航外,其他國內外航空公司面臨「詐」彈時的處置方法幾乎都一樣,一切以安全為優先考量,當真處理,並一致譴責謊報者的惡行。

根據民用航空法規定,謊報機上有爆裂物,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若造成航空器損壞或人員傷亡,最重可判無期徒刑。

通常若是搭機旅客謊報,較容易處理,像華航今年5月及6月,共有3次,旅客在機上直接表明有帶炸彈或槍,後來證實是謊報,並在飛機落地後直接交由航警處理,華航也將謊報者列為不受歡迎者。

  航警局坦承,經由電話謊報機上有爆裂物,要抓到謊報者得費功夫,通常由通聯記錄查起,謊報者如果使用手機或室內電話,較容易掌握,若使用公共電話,且附近也無攝影機,通聯記錄中的線索又不夠多,要追查就很不容易。990904  

文章來源: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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