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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本報訊】



在台灣公民權利意識高漲的今天,要求人人有房住的居住正義,乃成為相關公民團體強力訴求的熱門話題。為回應這種來自民間的聲音,日前行政和立法兩部門不約而同的做出了相應的政策宣示和修法動作。但是由於牽涉的問題較為廣遠,最後能否落實到位,顯然仍有待進一步的觀察。

首先,為了滿足民眾居住需求,同時解決都會區空屋過多問題,內政部長李鴻源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拋出「租屋服務平台」輔導及獎勵辦法草案,表示內政部已經擬就方案,預計最快年底即可上路。他並設定目標,希望在一年內努力解決1,000戶空屋,轉租給弱勢與一般民眾。

依據內政部的構想,「租屋服務平台」主要作用在於結合媒合與後續服務,希望藉此改變目前租賃仲介的產業結構。具體的做法,則是對於空屋持有者,平台除提供媒合服務,還要提供簽約、代收租金、房屋修繕與維護等工作,讓空屋持有者不必與房客打交道,免去一切租屋瑣事台北婚紗,藉以吸引空屋持有者將空屋釋放出來,加入媒合平台。李鴻源甚至提到,對於願意將空屋經平台租給弱勢者,內政部也將與財政部溝通,看是否能提供租稅優惠的誘因。

除了設想讓空屋持有者有意願提供空屋經由平台轉租給租不到房子的社會弱勢者,為了讓此良法美意具可行性,內政部同樣對於願意參加平台提供媒合服務的民間租賃業者或非營利組織,也祭出將給予補助與租稅減免優惠的誘因。至於弱勢者,則強調政府將會補助弱勢者租金,讓他們也租得起房子。

總體看來,內政部規劃的此一輔導與獎勵辦法,將分別對空屋持有者、仲介業者及無力租屋的弱勢者提供誘因,以期能夠獲致三贏澎湖民宿推薦,逐步落實住宅正義,並解決空屋過多的問題。果真能夠啟動,自然為大家所肯定與期待。不過,進一步檢視,此一構想實施成敗的關鍵還是在於政府能夠提供的補助、優惠究竟到什麼程度。如果補助優惠只是象徵性的,則弱勢者還是只能望屋興歎,而仲介業者與空屋持有者的配合意願也不會太高。但如果要祭出真正有吸引力的誘因,一方面牽涉到目前政府財政困窘,是否真能找到財源支應?另方面要提供租稅優惠,也不是內政部說了算,財政部還經得起稅收的流失嗎?

而如果內政部果然排除萬難,以補助加優惠讓弱勢者租屋成為可能,屆時眾多無殼蝸牛群起響應倉儲管理,求過於供的結果只怕會衍生新的問題,包括政府預算的進一步透支,以及偽裝弱勢的人頭戶之大行其道等。

此外,內政部著眼於希望同時解決都會區空屋過多的問題,但在銀行利息偏低的情況下,許多空屋持有者即使不是抱持投機心理至少是著眼投資房地產既可保值並且增值,因此他們也許並不在意讓房屋閒置,反而耽心的是一旦轉租給弱勢者將會壞了房屋的行情。至於同一社區的實住戶,會不會對社會弱勢者入住社區有所排斥乃至反彈,自然也將是檢視此一良法美意能否落實到位的關鍵指標。

相較於內政部動都會區空屋過多的腦筋,亟思予以活化運用,立院內政委員會同一天在審查「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時,針對草案規劃未來由政府與民間興建「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其中專供弱勢者租住的法定比率設定為10%,經過與會委員提案,決議將其比率提高為30%,以符合社會需求,保留政府照顧弱勢者的初衷。

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的此一修正決議,比起推動讓既存空屋轉租弱勢者,看起來應該是較為實在可行。畢竟社會住宅的興建,本來就是要回應社會上對人人有房住的期求,且其主導權操之在政府或願意配合興建的民間業者手上,一旦設定了比率自然較空屋轉租較能到位。問題只在於其比率高低的問題,而其高低自然又牽涉到政府能夠投注的資源有多少的問題。如果政府財源充裕,社會住宅百分之百只限弱勢者租住自然最好刺青,但非弱勢者也有住房需求,要滿足弱勢者租屋需求的成本又較高,10%似乎是營建署評估後力所能及的上限,立委決議提高3倍,行政部門如果無力支應,到頭來恐怕還是一場空。

「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盡歡顏。」詩聖杜甫當年的感慨,居住正義在今天能否落實論文翻譯,看來還有待務實努力以赴了。

新聞提供: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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