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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定傳、項程鎮/台北報導〕電影中永遠不敗的「超人(SUPERMAN)」這回輸了,敗給台灣「北基加油站」的超人!



商標未達家喻戶曉

美國超人漫畫出版商「黛西康美克(DC COMICS)」,發現北基加油站的商標跟超人商標雷同,遂跨海提告;法官卻認為,超人商標著名程度未達國內民眾普遍知悉程度,且兩商標近似程度不高,市場仍有區隔,應不會讓消費者產生混淆,判出版商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北基商標早已撤換

北基加油站昨天以幹部週末休假為由,不願作回應,據員工私下透露,公司在超人商標糾紛後,已將原超人商標、制服及相關商品全面撤換,甚至連海報都銷毀,昨天還交代「一律在週一上班日統一回覆」;因此,贏了官司之後是否會恢復北基「超人」本來面貌?不得而知。

受美國出版商委託的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人蔣大中也說不便回應,除非客戶有指示對外說明。

1938年時,作家傑瑞.西格爾(Jerry Siegel)和畫家喬.舒斯特(Joe Shuster)的超人作品,由DC出版社在漫畫雜誌「動作漫畫第1集」(Action Comics #1)把漫畫英雄正式介紹給漫畫迷,至今連載60多年,依然擁有強大號召力和商機。

北基加油站創立於1988年,迄今22年,銷售中油各類油品。97年,超人出版商認為北基加油站商標與超人類似,並提起異議,智慧財產局審查後處分「異議不成立」,出版商不服,提出訴願,仍被駁回,遂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美出版商跨海提告

超人出版商主張,超人商標的「鑽石型盾牌」是用來表彰超人正義形象,歷久彌新,且相關電影、卡通影片自68年播映迄今已超過30年歷史,胸前商標同時伴隨著「超人」故事,令人印象深刻,該商標應屬具強勢識別性,國內大部分民眾都應該普遍認知。

出版商還主張,北基加油站胸前的「星型商標」與鞋子都跟超人相似,顏色也幾乎一樣,且員工制服、附設便利商店,都有此商標,消費者可能產生混淆,誤認兩者有授權關係或異業結盟關係,且消費對象重疊,盼法官作出撤銷註冊處分。

兩商標外觀不近似

北基加油站反駁,指兩商標外觀、觀念及讀音皆不近似,超人商標主要用於電影、漫畫產品,加油站商標則申請註冊用於加油站服務業務,兩者在功能、產製者及行銷管道皆有不同,市場區隔明顯,不具利益競爭關係,客觀上應不會讓消費者發生混淆誤認。法官審理認為加油站有理,駁回告訴。

文章來源: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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