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第一起,兩名男性結婚,向戶政事務所登記遭到駁回,再轉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陳敬學和高治瑋相識9年多,2006年兩人在親友見證下舉行婚禮,不過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時遭駁回,提訴願也失敗,10日他們兩人手牽手,在雙方母親陪伴下,鼓起勇氣不懼外界眼光,走上法庭。



結婚登記,這一仗打了5年,留著小鬍子的陳敬學牽著戴墨鏡的伴侶高治瑋,5年前兩人在親友見證下,公開舉辦婚禮,連高齡將近百歲的奶奶都來參與,不過想要登記結婚,卻碰了一鼻子灰。

敬學攤開手中的族譜,上頭寫著配偶就是高治瑋,兩人甜蜜照記錄著一路走來的辛苦,2003年,陳敬學和高治瑋相識,過了兩年決定在世界人權日12月10日訂婚,當時陳敬學的媽媽,好難接受,敬學媽媽接受兩人相戀,5年多前,另一半治瑋的媽媽看著孩子的努力,也點頭答應,就這樣雙方結為親家。

只是法務部在83年時解釋民法第365條,我國婚姻以一男一女為限制,戶政單位拒絕讓兩人登記,提起訴願又失敗,敬學和治瑋決定轉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台灣第一起男性結婚登記駁回,再走上法庭,為得就是憲法保障婚姻自由,他們不擔心眾人眼光,只希望合法成為對方的另一半。

文章來源: 民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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