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藝人賀一航欠稅八百十二萬多元,台北行政執行處十七日傳喚他到案後,向台北地院聲請管收;法官經兩個多小時的庭訊,認為賀一航欠稅九年來,不但隱匿資產,還陸續還賭債、民間債務近三千萬元,且有錢召妓、吸毒,欠稅卻還不到一成,裁定准予管收。

據了解,本名曾新民的賀一航,在庭訊中一再表示,有具體償還欠稅的計畫,昨晚在法官諭知准予管收後,原本平靜的情緒,變得非常激動,一再說「法官,再給我機會,我一定會努力賺錢繳交欠稅。」

依法管收期限,一次三個月,若賀一航無法在十一月十六日管收期限屆滿前,提出具體和履行繳交欠稅的計畫,他與小他十三歲的女友Judy,原定農曆七月後辦理結婚登記、十月間宴請親友的結婚計畫勢必生變。

賀一航和他名下的個人工作室,分別積欠八十六年至九十六年的綜合所得稅,以及八十九年至九十三年度的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共八百十二萬四千零十五元,雖然曾多次提出分期繳納的償還計畫,並獲台北行政執行處准予分期,但賀一航都未履行。

台北行政執行處在賀一航爆出召妓和吸毒風波後,認為他有錢嫖妓和吸毒,卻不履行分期繳稅欠稅的計畫,日前首度傳他到案後,查出他九十年到九十七年間,扣除必要開銷,淨賺一千八百十七萬四千六百七十四元。昨日上午八時五十分,執行處再度傳賀一航到案後,認為他有資力履行償還欠稅款,卻故意不履行,還有隱匿或處分名下資產的情事,下午向北院聲請管收。

庭訊中賀一航透過律師提出償還欠稅計畫,表示到今年底前,可先繳交八十萬元的欠稅,以後再分期償還;另賀一航還說,他結婚的禮金收入,也可以用來償還欠稅。

但法官審酌後認為,賀一航過去多次表示要分期繳交欠稅,但都沒有按計畫履行;九十八年十一月到今年六月間,也只陸續繳納五萬五千六百六十六元的欠稅,含之前繳納部分,也才繳納五十八萬五千多元的欠稅,繳納欠稅不到一成,與他積欠國家高額稅捐顯然不成比例,所謂的結婚禮金收入,也不明確。

文章來源: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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